第三百五十九章 午夜之约

凤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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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铁疣猪”不能在这种时候,如此大模大样的,跑到美杜莎的酒吧去。他讨要那些家伙,也怕给自己找人来是非,更担心哪里会有人把他给认出来。

    在整个海参崴地区,可以说最容易被认出的人,就是这位“钢铁疣猪”。他太与众不同的,看上去根本就不像是个人,更像是一部活灵活现的,拟人微型机甲。

    为了不让银光闪闪的金属头颅看上去很别扭,“钢铁疣猪”还在那上面,打造了一对镀镍的金属牛角,显得凶神恶煞的很是吓人。

    “钢铁疣猪”腰部以上的皮肤,全部由抛光的不锈钢材料制成,在一些关节处,考虑到美观的效果,用抛光的黄铜或赤铜,替换了部分不锈钢材料,因此无论怎么看,他都全然没有人类的气息。

    在海参崴安装了假肢和金属皮肤的人不在少数,特别是那些参加过一次和二次大战的退伍老兵,几乎每个人身上都安装了几件金属玩意儿。

    同工业技术运用到医疗相比,生物技术在医疗方面的应用,时至今日还依旧很粗放,就连生物化工主义的领头羊美国,也对生物技术在医疗领域,所能取得进步感到遗憾,各种排异反应,以及不用组织的不相容性,严重阻碍了,将生物技术,应用到医疗领域的发展。∈,

    相比之下,工业制品的使用,能够回避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而确保手术能够成功,提高接受手术的患者生存的几率。

    因此。机械假肢的使用,不仅只在机械重工主义国家盛行。就连在生物化工主义的国家,也在手书中大量使用机械假肢和机械器官。

    只有已经足够成熟的人造生物器官。在条件充分满足所有必要条件的情况下,医生才会对患者进行移植,否则他们更愿意选择,安全系数较高的机械器官,虽然那些金属家伙,总是与人体本身,显得格格不入。

    竟然安装了机械假肢的人比比皆是,那为什么偏偏“钢铁疣猪”,就会是海参崴。最容易被人给认出来的人。

    答案其实在简单不过,对于那些人来说,他们往往只有一只手、一只脚,或少量的局部皮肤,在绽放着金属的光泽,而“钢铁疣猪”,却是从腰部以上,整个人都在绽放着金属光泽。

    这样的人可不多见,或许在整个海参崴。除了“钢铁疣猪”一人,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像他这幅模样的人。可以说当年“钢铁疣猪”能后生还,简直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

    为了挽救这位苏联英雄的生命。当时的医师们用上了所有最先进的技术,才算是抱住了阿巴库莫夫的性命,要是换了其他普通人伤成那样。恐怕也只能够在痛苦中煎熬等死了。

    正是同死神的擦肩而过,彻底改变了“钢铁疣猪”的人生观。他开始意识到,自己为了任何伟大的事业。付出自己的生命都是不值得的,他应该为自己而活,为谋取自己的利益的而生。

    因为一旦自己死了,整个世界对于他来说,也就彻彻底底的消失了。所以他不愿再去为浩瀚的世界奋斗,他要为渺小的自己奋斗,让自己活得更加有声有色。他开始贪婪的追逐权势,毫无节制的发泄着自己的**。

    “钢铁疣猪”很想去找美杜莎,却又不敢这时候过去,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以及内心矛盾的挣扎后,“钢铁疣猪”最终决定,等到午夜过后,酒吧里的逍遥客,全都散场回家,自己再去找美杜莎不迟。

    只要能够在明天上班之前,返回“动物园”的办公室,想必没有人会注意到他的离开。

    这似乎非常合理,即能见到美杜莎,有会给自己找麻烦。“钢铁疣猪”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电话那头的美杜莎,美杜莎答应在酒吧里等他,他大概会在凌晨两点钟左右到达酒吧,那时候酒吧里的人也基本全都散场了。

    两个人约定好时间,便都挂断了电话,“钢铁疣猪”摆弄了一下闹钟,打算趁此机会先睡上一觉。等到午夜十分,见到了美杜莎,大概不会再有睡觉的时间了。现在时间尚早,何不先好好休息一下,等养足了精神,再去酒吧见美杜莎,这点儿时间已经足够了。

    美杜莎挂上电话之后,从酒吧里的电话亭走了出来,这是一件安装了三层玻璃的电话亭,只有如此才能够抵挡住酒吧里,嘈杂刺耳的音乐声。

    弗兰基米尔坐在吧台内,漫无目的的看着铁笼内,搔首弄姿卖弄风情的舞女,这些女人在勾起男人欲*望方面,还真有一套不俗的功夫,这让一心只想抓住“钢铁疣猪”的弗兰基米尔,也经不住有些蠢蠢欲动了。

    酒吧里的人,还真是一点儿也不客气,他们尽情的相拥热吻,用肢体来代替语言,一个个衣衫褴褛,庸俗堕落的景象,已到了无以附加的地步,看得弗兰基米尔,也不由得有些面红耳赤。

    不知道什么时候,里奥早已是一丝不挂的,同几个丰满白皙的美艳女郎,难分你我的裹搅在一起,至于他爱不释手的雷声之锤,弗兰基米尔四下寻觅了很久,也没有看到被里奥放在什么地方,看来同雷神之锤相比,里奥似乎更喜欢大胸脯的女人。

    弗兰基米尔有声有色的,欣赏着酒吧里灼热的姹紫嫣红,沸腾的热浪一浪高过一浪,伴随着低沉的鼓点,撞击着每一个人的心门,让一颗颗跳动的心脏,变得更加蠢蠢欲动。

    昏黄的灯光,将正朝他走来的美杜莎,照射的更加妩媚动人。这真是一个至极的美女,对于任何男人来说,就算被这个女人害过一千次一万次,只要看到她的美丽,便会瞬间原谅她的所有罪恶。

    她的确有那种,让人堕落到是非不分的美丽。就像弗兰基米尔,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样,那是后的弗兰基米尔,还沉积在失去妻子的痛苦之中,还迷茫于遭受追捕的惶惑之之中,可是这个女人却让他彻底忘记了所有,甚至忘记了这个本身就是危险的。

    看这样眼前的美杜莎,弗兰基米尔试图以自己见过的所有女人,来同这个蛇蝎美人相比,可是无乱是谁,都有不及这个女人的地方,她似乎就是一个完美女人模板,而当年的克格勃,也是依照着女人最完美的模板,才找到了这妖娆妩媚的美杜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