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浅蓝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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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容墨没有因为他的大胆而受伤,但二人都知道,他们的危机并没有过去;那只雷鸟显然是盯上了他们,而这附近很空旷,数十米开外路边倒是有防沙绿化用的树林,但那些树沿路生长、分布稀疏,虽然能够用来躲避,却不能很好地保证他们的安全。

    “没时间寻找隐蔽处了,先去那片树林里躲躲。”林夏借着月光看见那巨大的黑影再度快速飞来,便将容墨推进了一旁的树林:“它又回来了,快!”

    虽然二人都有过不同程度的历险,但从未有一次像现在这么危机感重重;毕竟,从前他们对付过的东西都不会飞,更别提飞得这么快了。幸而他们出行前将大多数东西卸下留在了旅馆,此时包内除了必备证件、棒球棍和相机之外并无他物,这样一来负重不大、不会造成逃跑的障碍;另外,那绿化带还是对追击的巨鸟造成了一定阻挡,以至于它暂时没有再度俯冲下来袭击二人。

    不知跑了多久,紧随脚步的雷鸣之声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了;但二人都不敢大意,仍旧保持原速向前跑去,生怕那只被奉为高明猎手的巨鸟以出乎意料的方式再度来袭。此刻,他们只想赶紧回到小镇上。只要到了有人居住的地方,他们就安全了。

    容墨在一棵树下猛地停住了脚步,扶着树干急促地喘息。他并非不想快些逃跑,但他实在太累了。先前他和林夏也经历了不少惊险的事情,但那都是在较为狭窄的空间,他需要完成的工作多是靠的灵巧性;如今到了考验速度和体力的时候,他的劣势就完全体现出来了。

    “怎么了?快……点……”林夏回头大声催促,却不知为何声音愈发降低。容墨有些疑惑,于是抬头看向对方;只见林夏的表情竟是前所未有的严肃,就像看见了极可怕的事物。

    “从那棵树下离开,”林夏吼道:“马上!”

    “怎么了?”容墨不解其意,但他很快就懂得了对方的意思。无意间看向自己扶在树上的手,忽然发现那上面全都是血;而这血液,竟然是来自上面!血是从上方源源不断流下来的!

    这一眼可是将容墨骇得不轻,连忙跳开,同时向上面看去。只见高处的粗壮枝桠间有一具无头尸体,那血就是从撕扯得惨不忍睹的脖子横断面流下来的,显然是刚死不久。由于树下昏暗,容墨一时辨认不出来那是马是驴;他只知道,在今晚以前,他从未见过能捉起这么大个动物并把它扔到树上的鸟类。

    “今天我算是长见识了。”容墨甩了甩手上沾的血,忽然意识到一件恐怖的事情,那让他脸都白了几分。

    这棵树上放有那只巨鸟的食物,那么也就成了它的临时地盘;任何野兽或是猛禽,都是绝对不允许自己地盘被入侵的。

    当颈后有劲风袭来时,容墨差一点就回头看去,但他却生生忍住,改为迅速蹲下。如果等他回头看清了身后的光景,那么再想躲闪就十分不易了——这是他在林夏身边耳濡目染学来的道理。

    此刻容墨从林夏那里学到的经验起了作用。就在他蹲下的同时,容墨感觉到面前粗壮的树干剧烈地震动了一下,几乎能够听到内里木质结构断裂的声音。容墨知道,那只朝他扑来的凶猛巨鸟撞到了树上。

    这一下撞得可真够严重的,但为了我能够活命,也只好让你倒一点霉。容墨心中暗道,正打算趁此机会逃跑,却见林夏持着棒球棍向他这边来。“你这是干什……天啊!”林夏走到他身边,忽然抬手举棍、向那正鼓动着翅膀的大鸟身躯上猛力重击,一次、两次,直到它不再动弹。

    容墨捂着嘴看向对方:“林夏,你把它打死了。”

    “我没有。”林夏摇了摇头,蹲下了身子,用手去按压那鸟的身体:“我只是让它断了一边的翅膀,不然我们会一直被它追逐,直至累死或被它杀死。也许我们能找到救兵,但遇到危机时不能总想着去依靠别人。”

    摔到地上的巨鸟仍在锲而不舍地扑着它完好的那只翅膀,但林夏力气够大,也能够压制它一些时间。“它飞不了,如果你想照相,那么请便。这可比先前安全得多。”

    “谢谢。”容墨举起相机拍了几张,正打算低身下去看看这只鸟,却突然爆发出一声哀嚎:“我靠!这下我们死定了!”

    “怎么?”林夏不解。容墨手指颤抖地指向地上这只巨大的雷鸟:“你看它的头顶,刚才袭击修女的、追着我们的雷鸟头顶有白毛来着,这只雷鸟可是全身漆黑的!难道它刚才去了理发店一趟,把头顶那一撮白毛染成黑的了吗!”

    林夏不语。他想起了之前雷声的声源所在:他听音辨位的本事很好,方才却无法判断那只雷鸟的具体位置。他本以为雷鸟也懂得迂回战术,但现在却想到,声音忽左忽右、忽近忽远甚至四面八方——他们恐怕遇上了好几只。兴许那些巨鸟因为猎物的分配或是其他什么原因停下了,但肯定不会放过他们两个。

    “看来你还不够害怕,这时候还能耍嘴皮子。”林夏不再管那只鸟,起身迈出一大步,到了容墨面前:“你知道该怎么做。”容墨点了点头:“嗯,我知道。”

    人终究是不能与空中的捕猎者比速度;这一点,容墨很清楚。如果仅仅是一只雷鸟在追赶他们,就算速度再快却也需要顾忌树木,如此,攻击角度就很有限,他们边跑边打还有很大可能脱离危险。但一群体型巨大的猛禽,完全可以从四面八方攻击他们;想用奔跑的方式甩掉这些鸟?做梦!

    不能跑,那就只有以树木为掩护打退它们。虽然“被围攻”与“被追赶”都是极度危险的处境,但至少前者让他们有足够的体力去回击,而不是疲于奔命之后毫无反抗能力地被分食。将棒球棍握在手中,容墨看着愈发临近的数只巨鸟,在雷鸣声中喊道:“我得先声明,我从来没和会飞的东西战斗过!”

    “学我就够了。”抛下这句话,林夏猛地奔出几步,迎着。天知道那只鸟摊平翅膀时看起来有三个人那么大、躯干比起寻常大型鸟类也大得多,却因为这一击而一滞,而后扇着翅膀再度回到了空中。

    容墨吃惊的同时也不禁担忧:这一击既然威力巨大,那引起的反作用力自然也十分可观,他怕林夏因为消减不了这反作用力而摔倒。可林夏并未去“消减,”而是去“利用”;他借着这冲击向后一跃到了树下,而后竟迅速攀上了树,以粗枝作为支撑飞起一脚、让试图落在这棵树上的一只巨鸟偏离开来。

    这速度和爆发力简直逆天!

    容墨不是第一次见识到对方强大的能力,但这么震惊却是第一次;因为,他忽然发现,林夏一直都在迁就自己。他看向林夏的目光变得复杂,有敬佩、有愧疚。他本以为自己在迅速成长为能够与对方并肩作战的人物,但到头来,还是在拖对方的后腿。

    知道自己是学不来对方这架势,容墨便使用了耍赖式打法。之前在树下那次让巨鸟撞在树上的躲避还印在容墨脑海里,此刻他将那经历应用于战斗,以树为盾牌与武器。正因为雷鸟体型庞大飞行速度又很快,所以它们想在距离树干一两米之遥的地方改变方向才十分困难。

    这方法固然冒险,但容墨身体还算灵活,闪避之间只有衣服被巨鸟的利爪划破了衣服。林夏用余光看到容墨看似狼狈实则狡猾的迂回行动,纵然局面严峻,他也不得不微笑:这人学得还蛮快。

    势均力敌的场面并未持续很久,因为容墨的体力跟不上了。他才躲过一只雷鸟的巨大尖喙,便被另一只雷鸟巨大的翅膀带倒在地。猎物陷入了暂时不能移动的境地,猎手自然群起而攻之。

    这肯定要很疼的,容墨瞳孔一阵紧缩,下意识地就去摸掉在一旁的球棍。然而,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离他最近的那只巨鸟竟自己摔向了地面!

    怎么回事?容墨舒气的同时也大惑不解;他知道,自己没有隔空打物的本事。但他很快就找到了答案——有枪声响起。先前他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些巨鸟的身上,并未注意周遭的声音,这时才明白,是有人射杀了扑向他的巨鸟、救了他一命。

    这些雷鸟似乎对这鸣枪声有辨别能力,在同伴坠地的同时就已转向飞离,第二声枪响过后,它们便已化作夜空中一片飞速移动的乌云了。

    “是猎枪。”林夏走到容墨身边,这时候他也不复先前的紧绷,面上显出几分疲色:“虽然不知道什么狩猎爱好者会大半夜的出来,但他救了我们的性命。”

    容墨点头:“这开枪的人等下肯定会过来,我们得和他道个谢。”林夏对这观点表达了无声的赞同。

    可这一次,容墨与林夏都想错了。他们等了约莫半小时,先前鸣枪那人却始终不曾现身。这附近除了路边的树木就再无障碍物,显然,那人已经躲避到了某个地方、不欲让二人看见。

    “事情真变得诡异起来了。”容墨抖了抖。他蹲下去,费力地将巨大的雷鸟尸体翻了个个:“但如果想得简单点,这人未必是真想救我们,也可能是打这鸟的主意。”

    他们二人无意杀伤任何诡秘的生物以其尸体盈利,但其他人未必这么想。毕竟,将这尸体做成标本拿去卖,价格绝不能与寻常鹰或秃鹫同日而语。

    “如果这样的话,我们现在最好离开。”林夏拉起了容墨:“这人不愿出来相见,那我们也不要让他为难。”看到容墨衬衫肩头处被扯掉了一大片布料、皮肤上被猛禽利爪造成的深红色划痕都看得清,林夏不禁发问:“你身上疼么?”

    “什么?”容墨面露不解之色,显然是先前的惊吓与战斗带来的紧张与兴奋还未褪去,以至于身体感觉都变得迟钝起来了。

    “没什么。”林夏伸手绕过容墨的肩膀,将对方另一边因为少了布料牵扯而下垂的衣袖向上扯了扯:“别受风了,肩膀可能会疼。回去之后我们得检查彼此的伤处,以免有什么隐患。”

    容墨知道林夏说得挺有道理,但不知怎地,被对方用温柔的语气关心,顿时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连忙横向一撤、拉开了与林夏的距离:“谢谢。”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在,容墨率先走上了返回镇上的路,于是便忽略了林夏黑下去的脸色。

    其实林夏伸出手去的时候并没有想很多,仅仅是想关心自己有些好感的对象罢了;但现在容墨慌慌张张地避开他的手,反倒让他心中生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焦躁感。

    分明已经离得很近,如果再进一步关系就可以发生质变;但这个天天在你眼前晃、无意之间又勾引你一把的人,却怎么也不愿意让你再进一步。这真让人无力,同时也让人恼火。

    沉默地踏上了他们的归程,容墨与林夏都不知道,在他们离开那棵树下后,有个青年男子扛着猎枪与铁锹到了那只巨鸟尸体旁边。这人先是面对着鸟尸合掌自语了一会儿,然后将鸟尸拖到了路边未曾开发的荒地,开始挖坑;显然,他想将这鸟尸埋了。

    如果二人看见这名青年的模样,那么他们定然十分惊讶;这青年他们非但从未见过,而且他是有着棕色皮肤的原住居民——将雷鸟视为神明的原住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