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往事如风

曲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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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江的头上和身上都是血,背后的座椅也被鲜血染成了褐色。苏忆北满脸是泪,哆嗦着把手伸向林江的鼻息之间——还有呼吸,可是那呼吸分明那么微弱,仿佛一阵风便可以将其扑灭。

    苏忆北哭喊着林江的名字,周身都是恐惧带来的冰冷。那一刻她几乎决定,如果林江再也醒不过来,她也不会独自活在这个世界上。

    她看着昏迷中的林江的脸,那么多年未曾改变过的少年模样,一直是她放在心上那个唯一爱过的男生。从开始到现在,从未变过。可是人为什么直到失去时才能体会到曾经有多么可贵,自己有多么离不开。

    她握着林江冰凉的手,企图用自己的体温将他温暖过来,可她分明觉得那手中的温度正在一点一点的流失,巨大的恐惧让她什么也不敢想,只有撕心裂肺的哭泣。

    突然,林江的指尖似乎动了动,苏忆北瞬间定格住了。她盯着林江的脸庞,他的眼皮微微颤抖着,接着缓缓睁了开来。

    林江望着她,目光里只有绵延不尽的温柔。苏忆北咬着嘴唇只是不停地流泪,一句话也说不出。林江用力抬起手擦了擦她脸颊上的泪水,用微弱的声音对她说:“你没事吧。”

    苏忆北摇摇头,将他的手握得更紧一些。林江深吸一口气,缓了缓,开口道:“不能在车上等着,你快下车,往前走,去找人......天快黑了,一会儿可能还会有余震,再待下去只会更危险。”

    “我要陪着你,要死也要一块死。”苏忆北坚决不肯。

    “傻丫头,说什么傻话呢,谁说我要死了......你快去找人,找了人再来救我,我们俩才都有活下去的可能。”

    苏忆北被悲恸冲昏了的理智渐渐回来。她知道林江说的是对的,这样下去他们两个人都得死。事不宜迟,她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盖在林江身上,拿出汽车后备箱里的紫外线挡板把驾驶座前的挡风玻璃盖的严严实实,不让它透风进来。

    驾驶座上的林江又一次陷入了昏迷,苏忆北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她从车上翻出一个手电筒,打开车门下了车,然后飞快的沿着公路向前跑去。

    她的左胳膊大约骨折了,一动便传来锥心的疼痛,头上也受了伤,有血液顺着额角流下来滴入她的眼睛。她顾不上那些疼痛,只是拼了命往前奔跑着。

    不知跑了多久,她几乎要窒息过去时,前方漆黑的的山路上突然闪过一道车灯。看到那道光,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朝着车灯的方向跑去。近一些,再近一些,她看清了,那是一辆军用卡车,她知道自己看到了希望。

    那辆车停在苏忆北面前,车门打开后,一个军官走了下来,苏忆北没有看清他的模样,只是在失去意识之前用最后的力气说:“前面......有人受伤......快去救人,”接着,整个人便直直的向后倒下去。

    当她再次醒来时,正躺在一个弥漫着百合香味的房间里。房间窗明几净,墙壁和柜子都是白色的,就连透进来的阳光都是明晃晃的,近乎虚幻。她知道那是梦,可她情愿那梦久一些。于是她翻了个身,想要继续睡去,床的另一侧,母亲正温柔的看着她。

    她慢慢睁开眼睛,有些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她试探着开口叫了一声:“妈。”母亲点点头,轻轻抚摸着她的脸,目光里尽是心疼与怜惜。母亲的手掌上传来熟悉的手霜的香气和熨帖的温暖,是无论如何也错不了的永恒的记忆。她终于知道,那不是梦。

    苏忆北的声音哑哑的,气若游丝:“林江呢。”

    母亲轻抚着她的头发,说道:“还没醒,不过已经脱离危险了,别担心。”

    苏忆北挣扎着想要坐起来,母亲忙安抚道:“你刚醒,先别乱动,林江这会儿还昏迷着呢,你过去也见不上他,先好好养病吧。”

    她眼前发虚,一挣扎脊背就开始冒冷汗,只得又重新躺回床上。母亲拿起她的手放进自己手心里,像是小时候哄她入睡一样,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要是不累的话,陪妈妈聊会天怎么样,”母亲说道。

    苏忆北点点头。

    “小北,你愿意平心静气的听妈妈讲一个故事吗?”

    那一段陈年往事,陈书芸娓娓道来,像是整理一本旧相册。拂去灰尘,拿到阳光下晒晒,伴随着淡淡的霉味,回忆与汹涌的感情皆从时光深处涌来。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刚刚恢复高考的第八个年头,刚年满二十岁的陈书芸从南方小城考来北京读大学。初次来到北方的她对这里有一种奇异的熟悉感。窄窄的胡同与宽广的街道,古老的地坛与长安街上的车水马龙,粉蓝粉蓝的高天和永远明媚的阳光,这座绵延了数千年的城市如此厚重,却又如此朝气蓬勃,令她迷恋。

    这份迷恋在遇到一个命中注定的人后,就变成了眷恋。

    那是在一次元旦舞会上,在中文系读大二的陈书芸第一次遇到同级地质系的苏秉义。当时的大学校园里,所有男生的统一打扮都是衬衫加夹克外套。衬衫的第一颗扣子要扣得严严实实,下摆还要扎进牛仔裤里,用皮带勒紧。可苏秉义不一样,他的外套永远敞开着,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永远不扣,也从来没有把衬衫下摆扎进牛仔裤里,自在而不羁。他的头发有点长,三七分的大背头在骑自行车时被风吹乱了纹理,却有一种异常的桀骜,加上他高大魁梧的身板,略显黝黑却不失俊朗的脸庞,都成了陈书芸心中有关青春的全部回忆。

    那次舞会之后,苏秉义开始疯狂的追求陈书芸。除了电台点歌,送花,请看电影,他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写情书给陈书芸。情书这个东西,要经过别人的传达方能彰显其意义,才能有那种含蓄的美感,而当时充当信差的人便是与苏秉义同寝室的好哥们,林广茂。

    同苏秉义的气质迥异,林广茂虽然也很高,却是那种单薄削瘦的高,微微有些驼背,苍白的脸颊上常年架着一副眼镜,性格也格外内向沉默。

    当时的校园风气并不开放,学校虽然没有明文禁止谈恋爱,却也并不提倡。因此在苏秉义与陈书芸之间,林广茂不光充当了邮差,也是一个很好的屏障,帮他们规避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他们三个人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饭后散步。凡是在校园里的时光,总能看到他们三个人在一起的身影。

    快毕业时,林广茂因为家里的关系,提前分配进了北京的一家很大的国有企业。来自西北小城江北市的苏秉义没有门路和关系,最终没能留在北京,被分配回了家乡江北市煤炭局,成了一名工程师,陈书芸义无反顾的跟随爱情一同前往。

    那个九月,苏秉义去单位报到时,在新晋员工的名单上看到有人跟他是一所大学毕业的,他十分诧异,再往后看,白底黑字赫然印着的名字正是林广茂。

    因为林广茂分配的太晚了,所以没能当上专业对口的工程师,而是留在了煤炭局机关做起了文员。那晚,林广茂和苏秉义在暂住的单位公房里喝酒时才告诉他,自己在北京那家国企的工作黄了,最后没办法,只能在没有别的选择的情况下被分配来了江北。

    苏秉义虽然为林广茂惋惜,但出于私心却还是高兴的,最要好的兄弟能跟自己在一起工作,那简直是天大的好事。他拍了拍林广茂的肩膀对他说:“兄弟,以后这儿就是你家,有我的就有你的,咱俩这就算是过了命的一辈子的兄弟,有什么事都只管开口。离了大北京,在江北,咱照样能把日子过好,照样能给国家做贡献。”

    于是林广茂在江北,一呆就是三十年。

    他同所有人一样,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了煤炭局一个下属单位的新晋职工郝红梅,双方短暂的了解和接触后,便顺理成章的结了婚。然后两年后,郝红梅生了林江,三个月后,苏忆北出生。

    所有的一切都再自然不过,唯一改变的是,刚结婚的前两年,还能听见郝红梅歇斯底里的同林广茂吵架,伴随着林广茂永远的沉默和无动于衷,郝红梅似乎也吵累了,更吵不起来了。

    林广茂为人端正,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更不打老婆和孩子,在外界看来,他温和儒雅,体贴顾家,挑不出一丁点毛病。可就是因为这完美,让郝红梅觉得自己是跟一尊雕像生活在一起,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们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少,彼此之间也越来越冷淡,日复一日的生活令郝红梅近乎窒息。她在所有人的反对和不解中毅然辞掉了煤炭局的铁饭碗,开始下海做生意。一个女人若是得不到最想要的爱情,就只能变强大,用最坚硬的盔甲把自己包裹起来,至少让外界看起来无坚不摧,好保有最后一丝尊严。

    可郝红梅并不知道,穿着盔甲的不只是她,林广茂更甚。

    他用那副盔甲包裹着一个秘密,保护着一段友情,更掩藏着一份无论如何也不能讲出来的爱情。那盔甲经年累月,越来越厚,可那份爱却丝毫没有被消磨掉,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愈加庞大。庞大到他可以遥遥注视着那个女人就够了;庞大到可以平静的面对她,不再想要逃避;庞大到只要呼吸着她呼吸过的空气,走过她走的路,便心甘情愿的认为那就是拥有。